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决定集中招聘我市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医务人员。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医务人员255名,其中萧山区58名、余杭区42名、富阳市35名、临安市15名、桐庐县51名、建德市29名、淳安县25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除外),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
三、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3月15日上午9时至2012年3月22日下午17时
网址:http:// www.ttt.gov.cn(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集中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考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和诚信确认。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及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